4.8海关新政第二天,海淘、代购、电子商务问题汇总

2025-09-07 00:05:09发布    浏览7次    信息编号:11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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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海关新政第二天,海淘、代购、电子商务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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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海关推行新规的次日,想必各位清晨便留意到相关报道,内容详述昨日海关入境查验之严苛,致使众人颇感困惑,满腹疑虑,反而愈发难以明辨真伪!

此刻请关注此处,将针对新规实施后涉及海购、代购及网络零售的各类疑问进行梳理!

1.你适用的到底算那种税率?

财政部新出了公告之后税率的适用更!乱!了!

因此,众多人士,涵盖媒体群体,将不同途径的规章制度相提并论,由此引发了非理性的忧虑情绪。

但实际上根本没必要。

目前东西从境外进入国内有几种渠道呢?

B2B

就是货物渠道,商业对商业,商家对商家。

按照货物渠道走,正式货物报关,该要的证件一个不能少。

该做检测的检测,该要检验检疫的检验检疫。

一般个人做不了,得委托公司。

没有限值,上到几千万下到几十块随便你。

税率为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本次改革不受影响。

大家也不关心这个,所以我们后面也就不说了

B2C

商家对于个人而言,好比是你们的网易XX,洋X头,蜜X母婴,海X购,之类的平台。

本次财政部公告受影响最大的就是这类。

证件从简处理

C2C

其实C2C算是不严谨的说法

因为根据目前规定,只有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可以适用行邮税

凡涉及商业往来的物品均视为商品,需遵循企业间交易准则,例如中介采购行为

因此,只能选择C选项,毕竟携带或寄送物品必须局限于个人使用和适度范围之内。

好的,敏感的小伙伴们已经注意到了

我们在这里新提了个说法

行邮税

行邮税是什么?

这是跟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不同的一个税

简单点来说

就是当初国家觉得

真是麻烦,国外亲友寄来的物品或自己辛苦出国带回的,都得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干脆把这三种税合并成一个简单的税率吧。毕竟大家带回来都是自用,并非用于销售,价格定得低些对大家更好。至于证件,太繁琐了,个人物品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毕竟都是自己带回来的东西,随便处理吧。税款在50元以下就免税好了,国家也不在乎这点收入。”

而定出来的一种东西。

(希望上面那段你们读的懂且没断气)

所以行邮税一开始是很低的,非常宽松。

C2C比较麻烦的是他的规定分两边

一边是旅客渠道

就是自己人肉运输,不多说

一边是包裹渠道

就是从境外个人寄回来的东西

或者境外转运公司寄回来且物流没有跟海关联网的东西

----好了,现在大家先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种------

2.免税额到底还有没有

B2C(跨境电商

没有了,取消了原先50税款以下免税的规定。

旅客渠道

旅客渠道呢,还是有免税额的!

在保持旅客携带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额度不变的前提下,旅客在口岸免税店可以购买更多免税商品,境外免税商品额度加上口岸免税店额度,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上面那段的意思是

先前你作为本地常住旅客,从海外购买的商品,若价值达到5000元人民币,则能够免除相关税费,这一规定源自2010年的官方通告。

如今,若在海外购买,或在国内口岸免税店购买,只要总金额不超过八千元,且海外购买部分不超过五千元,那么这些消费都是可以免税的,不过,二十种特定商品不在此列。

举例来说:

你在日本购置了五千元货物,随后在北京机场的免税区域购买了三千元物品,合计金额未超出八千元,这些物品均无需缴纳相关税费。

你在日本购买了价值三千元的物品,随后在北京机场的免税店又买了价值四千元的商品,总金额未达到八千元,因此无需缴纳关税。

日本采购了四千件物品,北京机场的免税店又购置了六千件物品,数量超出预算。针对超出的一千件物品,需要征收税费。

日本采购了七千单位,免税店购置了一千单位,合计恰好达到八千单位,不过其中从境外日本取得的数额已经超过了五千单位,因此需要针对超出五千单位的境外部分实施征税。

包裹渠道

也还是有!税款低于50人民币免交!

因此尤其是准备到海外观光的朋友们不必焦虑

3.有没有数额限制?

(限额不是免税额,超过免税额交税就行,超过限额另行处理)

B2C(跨境电商)

单次消费限值为,

年度消费限值为.

而且这货有正面清单

就是除了正面清单物品之外的东西都不会出现在跨境电商店里

(限额内交税,超限额按b2b货物征税)

旅客渠道

个人使用,在合理范围内,是指本人使用或赠予亲友,并非用于售卖或租赁;所谓合理范围,是海关依据旅客状况、出行意图及停留时长所界定的正常限度。

总之就是不能是有贩卖嫌疑的。

例如,你可以买一块手表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些不重样的衣服

但是

你不能买上百只口红+几十瓶面霜+几十瓶香水+十几个包包。

因为后者明显太夸张。

(自用合理数量内交税,超限额按b2b货物征税或者退运)

烟酒限额另算!

香港和澳门居民,以及内地因私前往这两个地区的人,可以免税携带香烟二百支,或者雪茄五十支,又或者是烟丝二百五十克;免税的酒精饮料,限制为一瓶,容量不超过零点七五升,且酒精度数需达到十二度以上

其余乘客,免税香烟可带400支,或雪茄可带100支,或烟丝可带500克;免税酒精饮品度数需达12度以上,数量不超过2瓶,每瓶容积不超过1.5升。

包裹渠道

自用合理数量+单包裹多物品1000人民币以内

自用合理数量不再解释。

包裹里装着不止一件物品的,所有物品的总价格不可以超出1000元。假如包裹里仅有一件无法拆分的物品,其价格即便超过1000元,也依然能够通过个人自用物品的途径进口。

(上述限额内交税,超限额按b2b货物征税或者退运)

(从来没有1000以内不用交税的说法)

----很多人把超限的规定混合起来来了----

旅客渠道不受一千或两千的限制,谢谢

4.我超限额(不是超免税额)了怎么办

B2C(跨境电商)

全部按照货物征收税款办理手续。

旅客渠道

全部按照货物征收税款办理手续,或者退运。

包裹渠道

全部按照货物征收税款办理手续,或者退运。

1000元只是额度上限,并非零税额标准,超出部分需办理退税手续或依法申报货物,不存在1000元以下免税的情况。

---这段真是好写啊O(∩_∩)O~~---

5.我超免税额了怎么办?

B2C(跨境电商)

你本来就没有免税额

一边去

旅客渠道

对超出的部分

按照行邮税

征税

不是对全部物品征税。

以下为老法师补充:

1、【加起来】在5000块以内【零散】物品可以免税。

单个物品价格若达到5000元,则不扣除5000元,例如6000元的物品将按6000元标准收取费用

包裹渠道

全部物品,按照行邮税征税,不免税

----大家好我上完厕所回来了---

6.税款怎么计算

B2C(跨境电商)

(增值税+消费税)*0.7

对的,不计入关税

这里的计算方法跟货物是一样的,只是不计入关税,并打了七折

具体税率多数人并不关心,因为跨境电商平台会自动帮大家计算好结果。

大家实在要看的话我等下给大家说

旅客渠道

完税价格*行邮税

(重申,是对超出免税额的部分)

(不可分割的物品按整体征税)

-----知道你们听到完税价格会有点蒙----

完税价格,通俗来讲,商品价格差异较大,海关会设定一个标准价格,若实际价格接近这个范围,就采用标准价格,这个范围大约是实际价格的二十二三倍,若超出这个范围,则需要物品所有者提供海关认可的付款证明,比如发票,小票,或者网购时的订单截图,海关会根据这些证明来确定价格,如果物品所有者不愿意或者无法提供付款证明,海关也会参考淘宝和亚马逊等电商平台的价格进行计算我们并非与潮流隔绝的老者,胶带玩偶表演,众多海关人员的表现远胜于你们。

怎么计算?——举个例子

我在官方通知中发现一款乳霜的进口税额为200元,对应的税率设定为30个百分点。

当前,若面霜的售价为300元,处于完税额的1/22范围之内,即100至400元之间,那么需要缴纳的税费为200元乘以30%,总计60元

如果面霜的标价远超1/22的比率,比如售价为60元,那么在出示对等的证明文件并经海关审核通过之后,应缴纳的税费为该价格的百分之三十,即18元。

新的完税价格大家可以到日本淘后台回复“清单”即可查看!

包裹渠道

完税价格*行邮税

跟上面一样

------计算方法大家应该看得懂吧?------

7.妖兽啦!海关严查啦!

B2C(跨境电商)

百分百交税没什么好说的。

旅客渠道

各口岸不一,但是百分百开箱查验是不可能的。

包裹渠道

包裹太多,百分百开包也是不可能的。

经过海关检查的包裹通常会附带检查说明文书,若未发现该文书,则很可能表示海关并未进行开箱程序。

海关实施开箱查验时,需要相关方在旁边监督,同时负责拆封和封装,整个过程必须有人在场见证。

-----感觉快写完了-----

8.综上所述

本次调整有没有影响?

什么影响?

1.跨境电商税率变了。

2.跨境电商免税额消失了。

3.跨境电商有数额限制了。

4.行邮税变了

整体价格有所上升,不过部分商品价格却出现了下降。比如护肤品,原先实行的是统一50%的税率,现在调整为30%。与此同时,那些没有明确标示的商品,其税率从原本的10%提高到了30%。

传说中的严查?

一直是很严只是你以前运气好没有被抽查到

而且这玩意儿吧,就算是全世界范围来说也是该主动申报的……

国内未报被查仅是补缴税款,而到了欧美国家,若不主动报税被查会有什么后果呢……

啧啧啧,画面太美我不敢想象。

有没有不被查的方法

对不起我首先是名执法人员(并不是)

对个人来说?

旅客万一没有申报被抽查到,一些东西涨税了,一些东西降税了。

(当然太夸张买了几十万东西有走私嫌疑的可能被控制)

(然而一般人不会买这么多的所以请放心)

邮包被抽查到,一些东西涨税了,一些东西降税了。

(超量的还是按货物报关跟退运两个选项跟以前一样没有改变)

-----看到这里有没有安心很多-----

9.那么代购们可以继续放心大胆地买了?

很多人问过我代购算不算走私?

大多数情况下

包括购买偷漏税的“代购物品”其实也算走私。

从头开始说

目前东西国外运(带)到国内有两种方式

监管征税的方式也不一样

这种物品称为“货物”,通过合规渠道引进,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执行,需要配套的官方许可(管控较为严格,像食品和化妆品这类产品,还需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物品实施查验),征收货物税与增值税(合计额度较大),物品进入国内后销售方式灵活,具备盈利性质,若存在虚假宣传或品质问题,应向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局反映。

第二种叫做“物品”,物品的概念是“自用、合理数量”原则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物品,是供自己使用或者赠送给亲友的,而不是为了销售或租赁,属于非商业用途。

物品进口管理要求比较宽泛,由于是个人使用无需提供相关正式文件,可以办理邮费缴纳手续,具体规定可参考海关2012年15号通告,多数情况下邮费标准不高,但进入国内后不允许转售获利。

也就是说

如果是有目的性地明确地带(运)东西回国进行售卖盈利

那么这些具有牟利性的东西,应该属于货物,而不属于物品

再者,根据海关2010年43号公告

个人邮寄的物品如果进出境时超过了规定的数量,就需要办理退运手续,或者像处理货物一样办理通关手续。不过,如果邮包里只有一件物品而且不能拆开,即使超过了规定的数量,只要海关审核后确认是个人自己使用的,就可以按照个人物品的规则来办理通关手续。

也就是说网购超限值的也要按照货物监管

那么什么叫做走私?

广泛意义上说就是逃证(逃避监管)或者逃税(偷漏税)

就大部分代购情况来说

偷逃税款10万元以上就涉嫌走私罪

可能被抓去关

就算偷逃税款不到10万元,那么也算是走私行为

那么如果一个人从网上购买东西进境售卖

此时他的行为是

从国外购买东西进境之后进行盈利性售卖

这时候东西属于货物

理论上

需要相应的监管(例如化妆品需要证件)

税率适用货物税与增值税

而实际上

他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时申报的是“个人物品”

也可能没有申报,或者申报为其他东西

多数代购的包裹,物品尽量不填,申报尽量不做,税款尽量不交

此时海关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监管较松且行邮税率低

这时候就涉嫌逃证逃税

如果一个人从境外人肉带很多东西回国

东西明确就是拿来售卖的

那么这些东西也算是货物

但实际上也是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这种行为也算是走私

如果这些人还开个淘宝店的话

那么更好了……

我们一项一项加一下一共偷逃多少税款

逃税超过10万的咱判刑

(2014年新出的解释把起刑点改10万了,我刚忘了)

实际上目前被判刑的大都是开淘宝店的

因为有后台统计

括弧笑

然后,根据现有法律法规

“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的”

也属于走私行为

下面找一些例子给大家看

========以下为额外吐槽=======

那么,让朋友从国外帮捎带(寄)东西回来算不算走私?

不算

因为算上专门去商场的路费还有运送物品的交通费(例如打的)

往往倒贴钱

况且有时候累死累活赚不到钱不说

还会被人嫌弃“为什么你买的东西这么贵?”

甚至会有奇葩说“太贵了我不要了”

或者问“东西为什么有质量问题?”

我了个叉

老子一年难得积攒钱财去国外旅游一趟,在旅途期间都没能好好放松,反而绕来绕去陪着你逛商场,比你自己比价还要疲惫不堪,帮你扛着东西回来,你不仅不懂得感恩,还这么理所当然地质问我?我可不是你的奴仆,奴仆至少还有工资拿,我干这纯粹是义务付出。

以上只是额外吐槽

朋友出国尽量别拜托人捎带东西

出门旅游谁都是奔着玩儿去的

你虽然省了钱,但别人为了帮你买东西伤神费心还没玩得尽兴,花了钱却没得到应有的快乐

相当于人拿了自己的钱来给你

让留学生帮忙买也一样

人休息天是用来睡觉玩耍晒太阳的

不是从郊区大老远跑到市里帮你买东西然后再费尽心思打包发送的

实在有需要让人帮带(寄送)东西

也请在收到东西之后怀着感激之心

你真的不知道人家付出了多少

10.我们来辟个谣呗?

上述这条朋友圈错误有一个地方呢?

1.2000元/月是跨境电商的限额,跟旅游没关系。

2.旅客有最多8000的免税额,详细看前边第二点。

直接邮寄全部缴纳税款,没错,我们非常希望各位能自行申报并完整缴纳税款。

化妆品的税率有两个档次,其中彩妆的税率是百分之六十,而护肤和清洁类产品的税率是百分之三十,以百分之三十的税率为主。

5.自用的该买还是买,不买难道找代购?呵呵。

————————

下图我看了一下

化妆品重复,量大

应该是代购被抓在清点数量,不是代购的莫方

后续:

同事核实后发现,是携带物品过多导致被分开清点,虽然数量众多,但最终因价格低廉(韩国产品)

所以也够不上缉私出马,让她交了税就走了。

(代购才不会把东西乱扔说我不要了呢哼唧)

------黄渤被海关抓了?-----

PARIS

又称巴黎

上述图片是去年黄渤在巴黎机场的照片

----差不多了-----

Q&A

Q:我出国旅游 身上戴的贵重物品 回国也要被税吗?

如果有所顾虑,在离开国境时向海关进行登记,机场设有名为“海关申报台”的专门区域,在那里可以找到相关工作人员,这个方法值得推荐。

Q:计算时,是依据该商品在国内的标价,还是参照国外购入时的票据,通过货币兑换比例来换算?

A:按照完税价格。需要用到小票的会乘以汇率的。

Q:请问XXX直邮算跨境电商吗?

A:这个我目前真的是不清楚。按照财政部公告跨境电商分两种↓

第一种情况很简单,指的是那些能够直接处理付款的渠道。第二种情况嘛,现阶段我还不知道有哪些物流或邮局机构能够给出答案。

Q:那就是说按个人物品不走跨境电商的话税率会比较低?

A:不一定。有些东西走跨境电商税率反而低。

Q:最近发布的《关于海关暂时不办理旅客行李物品放行手续的相关规定》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很久以前海关就发布过通知,说明哪些东西可以携带,哪些东西不可以,如果超出规定,要么要缴纳关税,要么要退运,要么要办理报关手续。但是当初那份通知没有预料到,现场会出现有人无理取闹的情况,也会有人拒绝缴纳税款,这实在太让人为难了,当时也没有规定如果当事人无理取闹不配合应该怎么处理。近期发布了一项声明,表示如果对方不合作,货物将暂时扣押,要么让对方日后负责撤回,要么让对方负责处理并缴纳税款,仅此而已,不必担忧。

留学生,今年我要回国,那些五花八门的物品,都需要缴纳税款吗?

留学生这件事颇为棘手,部分学生毕业后选择回国定居,不再离开国内,另有一些则计划再次出国,因此对于许多物品是否需要缴纳税款难以明确划分。按照规定,凡是留学生在国内滞留期间未缴纳过税的境外物品,都应当征税。其次,许多物品已经使用过,如果按照原价征税,似乎过于严厉。再者,留学生通常携带大量物品,根本无法全部随身带回来。

前两个问题:建议留学生准备好学生身份的凭证,比如学生证或归国证明,总之要携带证明留学生身份的文件。要主动向海关人员说明情况,并沟通解释。例如,可以说明哪些物品是在国内购买的,自己将在几月份再次出国,这些物品需要保持原样带出。海关人员会根据物品的具体情况,判断哪些需要缴纳税款,哪些不需要,以及需要缴纳的税额。

第三点建议,大家回国前最好采用行李分开邮寄办法,先把部分行李寄出去,抵达国内后,在入境时向海关申报,这样能计入免税额度内。一定要进行申报,否则提前寄出的物品会被当作普通包裹处理(超出1000元人民币将被退运),而申报分开运输的行李则没有额度限制,合理自用数量均可入境。

至于国内带出去的国产品牌电饭煲什么的……不会收税的放心。

Q:我自用的物品也要交税?

是的,个人用于自己或者送给朋友的物品需要缴纳邮税,不过有一个免税额度(具体额度在前面的第二部分说明)。如果不是为了个人使用,而是拿来卖掉的,就必须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者选择退运。

Q:那是不是我只能从国外买5000块钱的东西?

不是这个意思。免税额度跟限额完全不同,5000元只是免税部分,购买超过这个数额的商品需要缴纳税款,并不是完全禁止携带,具体规定请参考之前的第二段内容。

Q:以前包裹渠道超过1000都不用税的?

绝对不是,减免额度与上限并非同一回事,1000元指的是包裹的最大额度,并非减免额度,若包裹金额超出1000元人民币,则必须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选择退运,具体规定可参考前面第三段内容

Q:二十种不予免税商品是什么?

电视接收设备,影像录制装置,磁带播放设备,影像重现装置,声音播放装置,空气调节装置,制冷器具,衣物清洁设备,影像捕捉装置,文件复制设备,电话网络控制系统,小型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配套装置,语音通讯终端,无线信息接收系统,文件传输设备,数值计算工具,文字记录与编辑设备,家居用品,照明器具以及餐饮器具。

Q:万一被税到,我该怎么交税?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奢侈品修复培训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