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住房限购后现补充说明,已售房可租可售成利好?
2025-10-12 21:03:19发布 浏览3次 信息编号:11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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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住房限购后现补充说明,已售房可租可售成利好?
资料图
中新经纬客户端于5月23日发布消息,由刘雪玉报道,自3月26日北京针对商住房实施最严格的限购措施以来,众多中介机构立即停止了二手商住房的挂牌。短时间内,商住房变得难以出售。5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安居北京”公布了关于限购政策的补充说明,指出已出售的商住房可以继续出租或出售,并且中介机构被允许代理办理此类房屋的租赁和销售业务。业内专家表示,补充说明更加体贴周到,具备实际执行的可能性,对于已经搬入并完成交房的商业房产业主而言,这无疑是一则令人欣喜的消息。
已购或在途商住房可保留现有设施
二十三日,北京市住建部门指出,近期一些新闻媒体对《关于进一步强化商业及办公项目监管的通告》的理解存在偏差,接下来将就相关事项进行三项阐释。
在政策实施之前,那些已经获得预售许可并且实际销售过并完成网络签约的商办类项目,其开发商可以维持原有设备;已经购置的商办类房产,其购买者也可以维持原有设备。
已购的商办类房产,可以租赁出去,出租时对承租者没有特殊规定;也可以出售,不过卖房者必须满足相关法规条件。
三是中介机构能够经办租赁和售卖商办类房产,不过不能通过任何途径宣传这类房产适合居住或者拥有居住用途。
政策将防止各类扯皮现象
对于此事,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中新经纬客户端,也就是其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说明,北京此次发布补充说明,会使现行的商住房购买限制措施更具执行性,这将引导未来商住房的买卖行为。
严跃进指出,需要针对政策中含糊不清的部分制定具体条款,例如针对已售商品房的设施保留问题作出明确规范。他解释说,某些设施本不该存在于商办类项目中,属于违规建设,但由于已有业主实际居住,或者设施建设已投入资金,因此允许保留。这样做是为了避免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
严跃进表示,补充说明中提及,已购商住房能够以租赁形式使用,不过并未指明租赁方,也就是说允许将已购商住房租给个人,从这个角度看,政策显得较为灵活。另外,今后中介机构可以继续经办非居住类项目,但禁止包含任何与居住相关的性质,这也是为了使中介机构配合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不随意传播不实消息,也不进行违规交易。
对已交付入住人群是好消息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这次补充说明显得更加体恤人情,政策清楚表明了调控目的是为了控制商住房新增数量,对于商住房已有存量,尤其是那些已经拿到钥匙并入住的业主们,这确实是个令人欣喜的消息。
张大伟表示,北京商办类房产后续管理将主要针对企业已持有的存量房源,大约数万套尚未签约的此类房产会受波及,从北京当前的管理思路看,本轮管理遵循的方针,依旧是疏散人口与减少投资,此次的进一步解释有助于保持市场基本稳定,并且对企业持有的商办类资产取消居住用途的管控更加严格。(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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