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执法改革,整合资源提效能
2026-01-09 22:05:05发布 浏览12次 信息编号:12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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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执法改革,整合资源提效能
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研报告3篇,其中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研报告第1篇,是为了能认真去贯彻中央、省以及州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依照机构改革方案的精神,依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印发的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之上,继续促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得到深化,还要与县级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进一步加大执法机构优化整合的力度,以此提高执法效能。我县依据中央省市针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所制定的政策规定要求,稳妥且有序地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方面,首先是优化配置执法资源以供凝聚执法合力,此过程坚持相对集中、优化整合的原则,并将县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予以整合 。
2、合并,组建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着综合协调工作,还承担着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依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这样的原则,目前已经达到自然资源管理(含规划执法)、城市管理学、文化市场(除掉旅游执法)等这些执法职能的划转落地,接下来,会依据中央、省、州这边的相关要求,把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的执法队伍逐渐地转移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渐渐地达成“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管执法;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切实解决了多头执法以及推诿扯皮的这样的事情。 (二)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提升执法效能。持续秉持无缝衔接、协同高效的原则,打算推出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试行),构建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相关机制 。
3、移送等方面存在行政执法与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刑事司法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该机制形成了事前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进行执法,压实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对执法规范、执法协作、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理顺职责权限以及运行机制,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三)要加强力量配备,优化人员编制。一旦改变过去那种重审批却轻视监管的管理模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先前的事前审批转移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面来,并且依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准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将人员编制朝着执法岗位作出倾斜。其二是严格把控人员进口关卡,全面清理规范临时。
4、对于正式人员以及编外聘用人员而言,严格禁止使用辅助人员来进行执法。三是针对执法队伍编制的底数实施锁定管理,严厉禁止挤占、挪用原本应当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编制,以此确保拥有充足的资源去履行综合执法职责。四是依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准则,对干部职工予以妥善的安排,不搞那种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 (四)规范运行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清理规范并精简执法事项,推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且依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一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大力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全力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协同,降低执法。
5、成本,以此来形成执法合力。四是要加快建设执法队伍,推行持证上岗以及资格管理,从而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还有综合素质。五是要加强综合执法经费保障,严格去执行罚缴分离以及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一是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跟上级管理部门之间工作关系还没有理顺。各部门将原本分属不同部门的执法职责以及执法队伍整合进入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原部门便不再行使被划转的执法权,然而州级却并未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所以,各个部门为了能对应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执法要求,在工作期间依旧与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存在较多职责交叉以及衔接合作方面的问题。其二是管与罚的界限并不明晰,。
6、执法效果难以持续保持。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后,行业审批、日常监管等管理职责归属在行政审批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而行政处罚权则处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存在部分部门把管理与执法的性质给混淆了,将监管职能转移至执法层面,采用以罚代管的方式,把压力过度集中于末端执法环节,致使管理权限与处罚权限被简单地割裂开来,前期管理无法跟上,执法效果难以维持,管理和执法效率双双低下,容易出现管理方面的空白,进而造成新的推诿扯皮现象。 (二)缺少有力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实行综合执法,其大前提乃是综合执法机构具备法律法规授权。当下,我国有关综合执法的依据,零散见于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里部分授权性条款规定,以及国务院所制定的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一系列通知与决定之中,各地综合执法机构有着不同的管理模式,。
7、执法的范围并非完全一样。(三)综合执法在横向联动方面配合存在不足。其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跟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程度不足够。当下,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还未曾构建起来,综合执法机构和职能部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这对执法效率产生了影响。特别是在住建、规划、国土等领域,职能部门把控着许可、验收、办证等关键信息,对于违建案件的查处大多来源于群众举报或者日常巡查,致使综合执法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其二,执法机构与司法部门的联动不够充分。在实际执法进程当中,综合执法部门常常需要去申请公安协助强制执行,同时也要去申请法院协助强制执行。然而,公安所具备的警力是有限的,法院的执行力量同样是有限的,申请的程序繁杂且复杂,环节众多,如此一来便造成了部分阻碍执行公务的案件处理不够及时,或者致使部分申请执行的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无法及时执行到位,进而削弱了综合执法的效力 。 (四)综合。
8、执法队伍管理需要被优化。一者,综合执法人员数量不够,无法满足执法的基本需求。县级普遍存在行政编制少这种情况,虽说县级执法的机构数量较多,然而执法人员严重短缺。大部门执法机构都是参公事业编制,有的部门执法机构甚至是事业编制。随着城市框架的扩大,城镇化工作持续推进,执法任务愈发繁重,所需的执法人员也日益增多。再者,一些领域的执法,对专业性技术以及专业知识有着较高要求,但是职能部门存在这样的情况,就是只对执法职能做下放处理,可是常常没有及时把跟这些执法职能相关的专业人员、设备、经费进行下放,如此便导致综合执法职责跟现有的执法力量不相匹配 。其次,综合执法人员身份具有多样性,这对统一管理不利 。在县级综合执法队伍当中,不但有行政编制人员以及参公人员,还有事业编制人员,甚至还有数量众多的工勤身份人员, 。
9、人员。这是由于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里,依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予以划转,与此同时,为了维持改革的稳定,针对部门的执法机构,把人员和编制一起整体进行划转。如此一来,便导致了机构性质与人员身份存在差异。另外一方面,执法人员身份具有多样性,而且来源于不同的执法领域,缺少综合执法方面的学习以及培训。1. 综合执法要使得多项行政执法职能一块儿聚在一个部门里它要求不同,而不同部门执法事项的诸如执法依据、流程、处罚措施以及执法文书等各有所需,这对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来讲是一项较大考验。 2. 对于那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这项工作有着相关建议,其中一条是去理顺现行管理体制。 3. 这个措施里的一点是省、州各个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强化系统内部工作指导的同时,还得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指导。 4. 就像平常的时候那是要加。
十、强化针对县级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及业务工作培训方面的学习,对系统内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指导,并且组织协调好其做好与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事宜,借此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其二,此项改革应当结合县级政府权力清单以及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一同推进。省以及州的有关部门、机构,需要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针对各县(市、区)划转综合执法机构执法权的问题展开研究,并且进行指导,特别是在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市场监管这五个领域负有监管工作职责的部门,理应依法明确县级部门划转职权的标准,以及范围是什么,还要统一授权或者委托执法职权的样本,以此方便各县(市、区)执行操作。(二)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上位法,使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可通过从国。
11、在国家层面,制定一部面向全国的、涉及综合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打破部门独自立法的常规做法,从更高的层级清晰明确综合执法的职责定位,以及执法主体、权限范围、执法程序等内容,梳理清楚综合执法机构与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层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坚决杜绝在法律之外设置权力,进而推动综合执法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向前推进、实现协调发展。,(三)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之间的衔接。建成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的制度,达成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完备案件移送标准以及程序,将执法协作相关规定予以细化还要严格执行。利用大数据手段强化综合执法机构以及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推行“智慧执法”模式,借助先进大数据手段增强对综合执法人员的业 。
对于执法人员,要进行业务培训以及管理,建立持证上岗制度,还要配备跟执法任务相适配的装备和设施,以此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人员的年龄结构予以妥当设置,拓宽执法人员新录用的渠道,伴随执法人员的新旧更替,引入高素质的专业执法人员,逐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除此之外,借助综合治理平台、执法记录仪这类手段,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照处罚与收缴分离的法定原则执行,树立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综观行政执法变革调研之报告的第二篇,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里头的关键内容,它同样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速构建法治政府的关键载体。综合行政执法是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为根基而展开的执法工作变革,其不但把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实施处罚此种职能进一步予以综合,而且还要依据。
13、针对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以及人员编制,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在体制方面、源头之处改革并创新行政执法体制 。全省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会在近期两年全面开展起来。鉴于此,我县针对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现状,展开了调查研究,还实施了分析工作,进而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现状 。(一)行政执法机构的情况 。当下,我县承担着行政执法职能的各类机构总共是55个,实际拥有2163人 。其中,机关内设机构里,有执法的行政机构18个,这些行政机构实际拥有1272人,人员主要集中于粮食流通、财政、审计等部门,这些部门行政执法职能较少;另外,有部分承担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20个,这些事业单位实际有583人,他们主要工作是在交通运输、渔政、商品流通、社会保障等领域进行行政执法;还有独立执法的事业单位17个,这些事业单位实际有30人 。
14、八个人,主要分布于安全生产、文化旅游、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以及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较多,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经由上述情形,不难看出我县行政执法机构较多,执法人员的分布也并非很合理,执法职能的整合也尚未全然到位。 (二)行政执法体系情形。依照省政府办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号)精神,我县当前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主要划分成三类。通过行政处罚权以外部转移以及相对集中模式构建起来的城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其中,有一种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在2010年的时候,我县设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它是在县住建局挂牌的,其主要职责在于行使城市管理活动当中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这是遵从了2012年的相关规定。
根据2015年发布的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及2014年仁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我县在2015年重新组建了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它属于政府工作部门。二是结合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职责整合工作,设立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该大队负责行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文化市场的处罚职责,还有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2. 借助建立综合执法协调机构的模式,构建起由国土、建设、规划这3个部门所组成的联合执法体系。我县为了切实去解决县国土、规划、住建部门单独执法时不够有力,联合执法时不够协调,统一执法时不够紧密等一系列问题,于是在2013年组建了由国土、建设、规划等3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体系,并且成立了县国土规划住建综合, 。
16,执法协调办公室,此为非常设机构。借助国土、建设、规划联合执法体系的构建,我县于国土、建设、规划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大体上得以妥善处理。3,凭借整合部门所属执法力量的模式,所建立的部门内部综合执法体系。结合2010年以及2014年的机构改革工作,对部门所属执法力量与机构予以整合,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农业等部门设立专门的独立执法机构,且核定了执法类事业编制342名。与部门内部综合执法体系的构建以及完备化相伴,于各行业的执法工作收获了一定成果,然而,依旧存有多个执法机关针对同一对象或者同一行为予以管理这般的现象,极易出现多头进行执法或者相互推诿的状况。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力度欠缺。一是一些设。
17、设置了综合执法队伍的部门依旧承担着部分行政执法工作,该部门和执法队伍的职能职责并没有达到完全整合的状态;其二,当多个执法机关针对同一对象或者同一行为实施管理时,它们的职能职责不够明晰,极易出现多头执法或者互相推诿的状况。 (二)行政执法力量分布不均衡。一,我县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分布于全县55个行政执法机构,其中独立执法的单位数量少,执法力量过度分散,一线力量相对微弱。二,大部分乡镇缺少行政执法机构以及专业人员,不容易满足行政执法全区域、全时段覆盖的需求。 三,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尚不健全。一,部门、乡镇跟执法队伍的协作机制不完善,协调配合不顺畅,主要因为信息通报不及时,工作时难以形成整体合力,二,个别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不及时。
18、当时,不移送甚至是以罚来替代刑罚,在案件移送的过程当中,证据的衔接是不到位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相互之间信息的沟通是不顺畅的。三、几点建议,(一)合理去界定行政执法的职责。结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以及大部门制的改革,进一步地去厘清部门、乡镇以及执法队伍所应当承担的职能职责,合理去界定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范围,进一步缩减执法队伍的数量。对于职能部门职责应否划归综合执法机构,建议从如下四个方面予以权衡和抉择:其一,是执法的专业程度,专业技术含量高的执法事务不适宜划转;其二,实行垂直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可划转,属于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能够划转;其三,部门基本的、固有的职责不能划转,除基本职责以外的其他剩余职责可以划转;其四,属于专属执法权不能划转(专属) 。
19、执法权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出来,由某行政机关去行使,且不可以让其他行政机关行使的那种执法权 。(二)要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行政执法属于县政府的基本职责 ,因为监管领域众多 ,政策性很强 ,敏感度较高 ,情况复杂且难度大 ,部门、乡镇、行政执法队伍相互之间极易出现协调配合机制不通畅等问题 ,这不光会降低行政执法效能 ,还会对执法队伍形象造成影响 。建议于实际工作当中,其一,需着重强化统一领导以及工作协调,优化行政执法机关彼此间各自行使职责、各自承担责任、相互予以配合、共同实行管理的工作机制,拟定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标准,达成信息资源开放具备共享性、相互连接共同通达;其二,要构建完备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塑造监管形成合力,提升整体执法具备效能;其三,要搭建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凭借城市综合管理、市场监 。
20、以管、公共安全监管等领域作为重点,逐步达成执法信息的互通以及共享;四是建立经常化的执法协调机制,尽力达成执法工作的无缝衔接与有效合作,及时协调处理执法当中的问题。 (三)科学配置行政执法力量。针对我县行政执法力量的实际分布情形,建议:一是在合理界定行政执法职责、削减行政执法机构的基础之上,整合现有的分散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强化一线执法力量。二是秉持执法力量朝着一线下沉的原则,借由分区域去设置行政执法分支机构,或者借助延伸执法等方式,着重提升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在区域划分方面,要综合考量功能分区、产业发展、人口密度、幅员面积、执法内容这类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在人员配备方面,同样要综合考量功能分区、产业发展、人口密度、幅员面积、执法内容这类因素,做到科学合理。还要做到有所侧重。可参照国税、地税等部门站所设置 。
21、展开设置行动,来确定各个分支机构的驻点所在之处,达成广泛覆盖的状态,使得群众感到方便,对工作形成有利条件。其三是切实地把执法力量下沉到乡镇,并且赋予乡镇对于行政执法分支机构的部分绩效考核权力,达成与乡镇的无缝对接;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对乡镇专(兼)职执法人员的法制理论以及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以及执法水平,从而让乡镇能够更好地给行政执法分支机构提供执法协助。 (四)健全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跟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一方面能够强化针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机制,以此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另一方面能够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彼此间形成合力,一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议于实际工作里,其一,构建协调会商制度,保障案件获得及时准确的处置;其二,构建刑事司法机关在 (这里原内容不完整,请补充完整后继续让我为您改写)。
二十二、行政执法机关有派驻联络员制度,能够及时发现线索,还能适时指导办案;其三是要推进行政机关执法得规范性建构,进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移送以及依法办案的意识;其四是创建信息交流平台,达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网络相互连通以及信息资源共同分享;其五是强化监督部门的职能效用,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用罚替代刑事处罚的现象,达成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没有缝隙的对接。与此同时,进一步梳理行政强制执行机制,提升执行效率,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研报告的第3篇,其一、基本情况,此次学习考察活动,重点考察的是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历经五天的时间,参观考察了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办事处,还参观考察了尧化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另外参观考察了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综合治理联动指挥中 。
23、心,盛泽行政服务局,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还有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上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这些省市县区在综合执法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去探索,进而取得了具可学习借鉴价值的宝贵经验。江苏省在2012年的时候,于吴江区经济发达镇盛泽镇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盛泽镇综合执法局,在2016年又分步展开“一支队伍管执法”行动,在农业、交通领域以及8个区镇推开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3年,在舟山市,浙江省率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该改革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导向,重点在于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并推动执法重心下沉,此改革确立了"一主两配",其中一主是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两配是统筹推进统 。
24、有关于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以及联合执法机制建设方面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践模式 。二、经验做法 (一)江苏省吴江区模式 ,它是以综合执法作为重点 ,依照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这样的原则 ,去推进部门里内部执法力量的整合 ,探索部门综合执法全新方式 ,接着推进区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展开探索 ,推动执法力量朝着基层一线下沉 ,探索基层综合执法新机制 ,努力达成一支队伍管执法 。对行业领域而言,关键在于基于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所获经验,去探索推进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将行政执法职能予以整合,组建了“大农业”、“大交通”综合执法队伍,达成一个领域由一支队伍负责执法;于基层领域来讲,重点是在盛泽镇综 。
25、在综合执法的基础之上,依据各镇(区)的特点,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当作重点,去构建“1 + N综合执法体制模式”,借助在各镇(区)内组建一支队伍以及下放行政执法权限的办法,从而让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的问题得以解决,把“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这种尴尬局面有效破解了。浙江舟山市模式之中,实施了一种改革情形,此情形被称作“一主两配”改革模式,也就是把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当作主要内容,同时统筹推进两项配套改革,一项是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另一项是联合执法机制的建设,其一,将优化执法职能配置作为着力之处,在原本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所涵盖的7+x个方面的基础之上,扩充到21个方面,这21个方面是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 。
二是以统筹各项城乡发展为起始点,把综合行政执法朝着乡镇(街道)进行延伸,整合各个部门派驻的执法队伍设置,在乡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到乡镇的执法机构,业务工作接受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日常管理以及工作考核以乡镇(街道)作为主要依据,其负责人的任免,要征得派驻地党委的同意。 26、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三是把健全基层治理体系作为落脚点,在市县层面而言,将各个部门的举报投诉热线进行整合,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除外,构建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平台,此平台统一接收基层群众投诉举报,其中涵盖网络反映信息,接着由受理平台统一进行分解,然后跟踪督办,最后考核评价,切实解决了热线多、群众记忆难、分散投入、资源浪费、职 。
27、职责分配不容易梳理清楚等状况。于市县乡三级推行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强化对各部门执法力量的统筹调配,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事项,借助这个机制统一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并且对各部门执法活动予以监督考核 。三、思路提议 ( 一)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要进行总体谋划、综合推动,综合执法改革 的重要目标是整合执法资源,处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问题,消除互相推诿现象 。虽综合执法化解了原执法体制有的诸多问题及矛盾,可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像综合执法机构跟有关职能部门间涌现的新编职责交叉以及协调艰难这类问题,表明光靠综合执法没法完全解决问题,而是需要联合其他改革整体推进。所以,于改革顶层设计之际,务必结合大部门制改革整。
28、整合执法资源,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各个部门的综合执法要是在大部门制之下开展运行,那么综合执法机构的定位以及运行方面的问题,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方面的问题等,也就会随之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故而,建议综合执法应当跟大部门制改革相结合,于大部门体制里明确哪一些执法职能是能够有机统一的,是可以综合的,进而确定综合执法的范围,整合执法资源。 (二)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需要下沉力量、夯实基层。基层执法之中,盲点数量众多,力量相对薄弱,这种情况较为普遍,并且,因为乡村数量不少,交通存在不便等诸多原因,致使基层执法成本偏高,效率偏低。综合执法改革的目的里,其中之一恰恰是为把“乡镇看得到管不着、部门管得了看不到”的问题给解决掉。所以,改革务必要推进执法重心往下沉,服务往前移,将“条块分割”改变掉 ,。
通过在各苏木乡镇组建一支承接全部执法事务的综合执法队伍,以及依据上级“放、管、服”改革精神,将旗直部门适宜由苏木乡镇行使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能,下放或委托到苏木乡镇,由苏木乡镇综合执法局行使执法权,以实现“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从而更好地发挥基层了解详尽实际情况、基于就近就便原则进行管理的优势,具体操作时可借鉴江苏盛泽镇模式 。要明确实施属地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加以指导,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主要以苏木乡镇为主,切实给基层社会管理去提供保障。(三)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需要理清职责边界,要合理界定职责范围。怎么样。
30、让综合执法职责边界能科学合理地被划定,这是综合执法能不能有效运行、能不能产生实际效果的根本所在。以苏浙两省改革试点所积累的经验以及达成的共识为依据,推行综合执法时,能够实现综合涵盖的就应当尽可能去综合涵盖,无法综合涵盖的那就没必要强行要求做到,最为关键的要点在于怎样去划分综合执法机构跟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尤其是监管职责的边界范围。所以,对于综合执法改革而言,在进行体制创新的同时,务必要梳清职责边界。在具体试点改革当中,其一,是以清单的形式,逐个逐项去界定双方的监管边界,清清楚楚地列明白部门之间的监管以及协作配合的职责分工,仔仔细细地理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还要借鉴浙江舟山等地,去制定出台在加强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意见、综合行政实施办法、综合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监管职责分工机制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其二,是要建立综合考评机制,达成双向互评,进而进一步为协作配合制度的落实提供保障 。
首先是对供制度予以保障,其三是参照浙江模式,也就是把各个部门的具有举报投诉用途的各类非紧急电话热线,当中包括将110此一紧急求助电话、119这一面向火警报警用的紧急救助通讯号码、亦或是有关医疗急救的120紧急专业通道号码等紧急类电话排除在外的那些热线进行整合操作,进而构建一个具备统一性质的旨在政务咨讯、投诉举报等相关事务受理的平台,同时充分地充实配置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力量,通过该平台统一接收来自基层群众就各类问题展开的投诉举报行为,之后由这个受理平台进行统一的分解处理工作,还要跟踪督办整个事件进程,还得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这些举措切实解决热线众多导致群众记忆困难、资源分散投入造成浪费、对职责分工难以进行清晰梳理等一系列问题 ,(四)推动综合执法改革要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威慑力度,综合执法必然得有充足的人力、物力以及安全方面的保障 。一方面,人员编制是需要予以保障的。那即便推行“人随事去、编随人动”,然而某些部门先前的执法力量匮乏,在此次变革当中,要施行职能、人员的全部或者部分的划转,既要对综合执法队伍进行保障与强化,又得避免原执法部门的工作力量被削弱。
32、从调研当中能够发现,好多地方都存有编制之内的执法人员数量不够的状况,需要大量向外聘请人员来辅助执法呢,这跟繁重的执法任务并不相匹配。在进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之际,要针对基层综合执法机构的性质、规格,人员的编制、以及领导职数这些方面给予统筹的考虑以及支持,编制统一称作“执法类专项编制”,机构的性质是执法类机构,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二是安全必须要保障。在一线存在综合执法情况,有抗法对抗事件不时发生,执法风险相对较大,进而会出现执法畏难情绪以及执法不力等现象存在。可以考虑专门去设立执法公安分局以及法庭,推行公安和执法局兼职这种制度。业务方面是以公安、法院管理作为主要方面,日常工作归属执法局安排调度。通过公安、法院专门设置综合执法警察以及法庭,能够有效开辟出快速执法的绿色通道,以此提高执行效率。除此之外,经费、装备、场所等条件都需要予以保障。第16页,整整16页中有个免责声明,声明里讲图文是从网络上搜集而来的,版权归原来的作者所有,要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那就请作者跟本上传人去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更正然后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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