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现场监督假包销毁,教群众辨真假名牌

2025-07-18 22:02:58发布    浏览12次    信息编号:11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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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现场监督假包销毁,教群众辨真假名牌

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连同法官和办案民警一同抵达了某垃圾回收站,对被扣押的涉案假冒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并对这一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以确保这些假包不会重新流入市场。

瞧,尽管那个手提包表面印有知名品牌的标识,但仔细触摸就能察觉到其质地有所差异……近期,在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与市法院的法官、负责此案的民警一同来到了垃圾回收站,面对面的、亲手指导周边的居民如何区分真伪名牌手提包。

在该院处理的某起案件里,有人冒用某知名品牌皮包的名号,声称销售的是该品牌工厂生产的次品,俗称尾货,价格被压低至数百元。这真的是名牌包吗?当利川市检察院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进行审理后,那些所谓的“名牌尾货包”的真面目被彻底揭露。

明知是假货,仍当正品卖

广东省一家皮具公司生产的该品牌包,零售价大约在每千元左右。2019年,在广东深耕皮具行业的谭某观察到众多皮革厂经营状况不佳,甚至面临破产边缘,于是萌生了收购这些即将倒闭工厂中的皮具进行转售的念头。经过与企业洽谈,谭某以每只40元的价格,大量购入了5030个非品牌皮包。由于批量转售未能如愿,谭某只得将这批皮包运回利川,将其存放在自己的住处,打算进行单独销售。

在购买过程中,谭某凭借其丰富的行业经验,并考虑了购买价格以及皮具的外观等因素,已经认定这批皮包是冒用注册商标的伪劣商品。然而,为了通过高价转售获取利润,自2022年起,谭某仍旧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并且将售价定为了正品的一半。在销售环节中,谭某主要负责接收订单,而他的儿媳杨某则负责商品的发货工作。

为了将假冒商品顺利推销出去,谭某在包装设计和销售言辞上投入了大量精力。他首先购置了大量纸箱,并模仿正品皮包的外包装内容和样式,委托他人进行定制印刷。接着,当顾客询问皮包是否为正品时,谭某并不直接回应,而是宣称“这些商品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的,但由于产品质量不达标,属于次品,因此售价相对正品较低”。谭某经过精心包装,成功销售了超过500个假冒皮包,其销售额累计达到了11万元。

引导侦查突破取证难题

2023年4月,利川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转来的信息,指出利川区域内一户民宅内有人可能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名牌包包。紧接着,利川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利川市公安局,对这户民宅进行了调查。在现场,他们发现了4524个尚未售出的皮包。经过商标持有人的鉴定,这些皮包全部是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假冒商品。

公安机关启动立案程序后,鉴于网络销售假冒商品的方式较为隐蔽,证据收集和案件侦破面临较大挑战,依据与利川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签署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的意见》,利川市检察院被邀请依法参与到这一案件的处理中。

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该机构指导公安部门依据犯罪嫌疑人对于销售状况的陈述,搜集了发货明细、网络交易数据、资金转账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从物流渠道、资金流转、信息流通这三个关键环节入手,紧密相连,全面核实了销售额度。该院对嫌疑人所谓“刷单”的辩词进行了详尽分析,依据购入数量、库存量以及资金流向等数据,做出了精确的判断。同时,该院还指导警方对现场查获的皮包进行细致的分类和统计,并依据商品标价完成了货值金额的认定工作。

2024年5月,利川市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转来的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除了已知的销售金额外,还发现杨某在某个支付平台上的交易记录中,存在一些金额来源不明的收款。他们不禁疑问,杨某是否在其他网络平台上也进行了假包的销售活动?带着这样的疑问,检察官决定自行进行补充侦查。在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入讯问的过程中,我们详细阐述了认罪认罚可能带来的法律影响,杨某最终坦白承认,他在另一个网络平台上售卖了一定数量的假冒品牌包。经过整理和计算,其销售额累计达到了一万元以上。

促成和解为企业挽损

2024年12月,利川市检察院对谭某、杨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此类商品以低廉的价格充斥市场,以次充好,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了被侵权企业的声誉及市场竞争力。被告谭某、杨某并无正当职业,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若非其主动赔偿,即便企业胜诉,也可能因被告无力支付赔偿金而无法实际获得赔偿,最终判决书只是一纸空文。承办检察官指出,为了更有效地保障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促使被告人真诚悔罪并接受处罚,同时推动双方当事人实现和解,唯有如此,才能达到案件办理的最佳成效。

最初,被告方表示最多只能支付六万元。在此过程中,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利川市检察院和法院积极组织调解,认真聆听各方的诉求,并对谭某和杨某耐心讲解他们的行为对被侵权企业造成的损害。经过多次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谭某和杨某同意一次性赔偿被侵权企业20万元。

考虑到案件的所有事实、情节以及两名被告人的悔罪和认罚表现,在今年的四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谭某作出了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两年的判决,同时并处罚金12万元;对杨某则判决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本报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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