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高仿名表超400万获刑,揭秘其朋友圈、网站售假手段

2026-01-21 14:08:01发布    浏览7次    信息编号:12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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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高仿名表超400万获刑,揭秘其朋友圈、网站售假手段

正品店里那种很难买到的、处于热销状态的限量名表,在黄某某这儿却能够以优惠的价格轻易买到。在4年的时间里,他凭借着“名表”生意,在朋友圈以及网站开设了多个网店,累计的销售金额竟然超过了400万元!在2022年9月,经过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某因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在2020年的时候,武进警方接到了线索,有一名被称作黄某某的男子,多次从河南一名叫曾某的男子那里购入品牌高仿表,所涉金额达到了47万余元。经过前期的侦查工作,在2021年9月14日,民警把黄某某成功抓获了。

在仔细进行审查之后,于2017年1月开始一直到2021年9月这个阶段的时间里,嫌疑人黄某某先后租借了多个写字楼当作办公室来使用,借助微信 的那种朋友圈、经由微店、依靠自创的网站等多种路径来展开宣传,并且面向外界售卖那些假冒了OMEGA(欧米茄)、ROLEX(劳力士)、IWC(万国)、 (江诗丹顿)等多种注册商标的手表。这些属于高仿奢侈品牌的手表,其进价,最低仅仅才几百元,最高的情况要不然也就是两三千,历经了时长四年多的时间,黄某某以低价买入,然后再转手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累计下来的销售金额总共等于人民币 元。

2021年11月9日,此案件被移送至武进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官觉得,黄某某售卖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2022年5月30日,武进区检察院依照法律,凭借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黄某某提起了公诉。同年9月27日,武进区法院作出了判决,依据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且处以罚金人民币290万元。

那些一旦明知是假的却依然进行售卖的行为,是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范畴内的,诸如假冒注册商标罪,还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等方面。当消费者去微商那里或者网购平台之上购买奢侈品、名牌商品的时刻,如果察觉到店家售出的款式是一些正品店铺里都不曾拥有的却又属于热销的产品,然而价格却比正常的要低出许多,那就应当提起注意留心留意,极有可能购置到的就是假冒伪劣的货品,此时就应该及时地向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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