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专卖店竟卖杂牌货,消费者购买皮包遇退货难题
2026-03-05 11:11:23发布 浏览7次 信息编号:12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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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包专卖店竟卖杂牌货,消费者购买皮包遇退货难题
市民于品牌专卖店购得皮包,岂料归家后才察觉,皮包竟是个“杂牌”,遂去找经销商,然而对方却不肯退货,此情形令市民愤懑不已。“品牌专卖店竟售卖杂牌产品,这不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吗?”16日,家住临沭的方女士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予以反映。
据方女士讲,15日中午时分,她在处于县城中山路位置的一皮具专卖店里,买下了一个皮包,是预备赠送给母亲的,方女士说当时刚好经过那个地方,无意间瞅见了该品牌专卖店,方女士又说道因为母亲即将外出旅行,正特别需要一个皮包,并且格外中意这个品牌,她便走进店内瞧了瞧,当时店员拿了两个皮包出来,她从中挑选了一个,其价格为118元,当时呢,她觉着价格十分实惠,还觉得这是个知名品牌,于是就把皮包买回家了。
方女士告知沂蒙晚报记者,因那时时间颇为紧迫,她未予认真查验,她未料到在品牌专卖店所购皮包并非知名品牌,竟是个杂牌子,“当时自进店挑选至出来仅几分钟,鉴于中午有事,颇为匆忙,我未仔细查看”,方女士讲,回家发觉后,她大为吃惊,赶忙核对当初商家开具的单据,“当时店里销售人员压根没跟我讲,我选的款式是另一个牌子”。他们给我开具的单据,乃是该知名品牌的全国统一售后单,以往我一直认定,于他们家所购置的物品,皆属这个知名品牌,可哪里能想到,实际居然是另外一个品牌的产品,这难道不就等同于‘狸猫换太子’的情况吗?
对于此情形,方女士心里极为恼怒,于是带着皮包再次折返回到店里。在品牌专卖店里售卖别的品牌产品,理应清晰划分出一块地方来进行销售,可以,应当不能掺杂混在一起;并且销售人员在推荐之时,也应该把情况说明白,不然的话就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没料想到当我前去退货时,店家却以‘折扣促销的商品一概不退货’作为理由拒绝了。专卖店却并非彻头彻尾地‘专卖’,这般状况我们应当怎样进行处理呢?
之后,记者与该专卖店取得联系,且说明了相关情况。其工作人员表示 ,虽说我们的确是专卖店 ,然而并非全是同一品牌 ,该客户所购物品乃是厂家制造的另外一个品牌的东西 ,并且也都是品牌包 ,而且当时我们已然向客户讲清楚了 ,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 ,所以没办法退货。
律师说法
彭海,是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经营者所经营产品没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那么专卖某一品牌产品是否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行为,法律并未明确禁止专卖店售卖专卖品牌以外产品。然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也就是有知晓其购买并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若专卖店借着专卖的名义,对消费者予以误导,或者售卖假冒伪劣商品实施消费欺诈,那么消费者能够依照法律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告发,并且有权利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记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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