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废碱液代码 淄川区阳光政治•导演在线栏目上线,区环境生态分局负责人走进直播间解答市民问题

2024-09-04 21:08:05发布    浏览165次    信息编号:8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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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废碱液代码 淄川区阳光政治•导演在线栏目上线,区环境生态分局负责人走进直播间解答市民问题

硫磺废碱液代码6月16日《阳光问询·局长在线》栏目: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回应

6月16日,淄川区“阳光政治·局长在线”栏目开播,淄川区环境生态局负责人走进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解答市民疑问,淄川区广播电视台FM105.5频率、“乡村之声”有线电台对栏目进行现场直播。

在早上7点半至8点的半个小时时段内,相关负责人做客直播间,负责人耐心细致地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对能当场解答的问题一一作答;对于后续需要核实处理的问题,都做了详细记录,并表示将在近期予以答复处理。

如果您对上线单位的应对内容有什么意见、建议或建议,可以在本文底部留言。

(区环境生态负责人做客直播间)

(区环境生态负责人做客直播间)

“阳光问政•主任在线”微信公众号问答汇总。

1、下庄与贾村之间张香湖南侧有一家造纸厂,每到晚上都会散发出恶臭气体,天气炎热,附近下庄的居民晚上都不敢开窗睡觉。我多次拨打12345报警,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答:经查,该公司是一家以高强瓦楞纸为主营产品的企业,已办理完环保手续。项目供暖采用高效煤粉锅炉,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脱硝后经45米排烟管排放,并采用高效布袋除尘、氧化镁脱硫,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为解决臭味问题,九路公司应区环保部门要求,对污水池、水解酸化池、浮选机、除泥机、曝气池等进行集中收集,同时安装新的臭味处理系统,采用投加碱液、除臭剂喷洒、生物液喷洒等方式,并配备自动检测及加药控制系统。现场检查时,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检测到明显刺激性气味。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对该企业提出要求:1、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组织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2、要求企业异味治理小组与同行业先进企业保持密切沟通,随时深入异味治理。3、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车间密封效果,减少异味源扩散,加大芳香剂喷洒频率和密度,做好对周边人员的解释工作,避免异味扰民。4、建议企业加强宣传,在显著位置公布近年来在异味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每季度公开异味气体检测、职业健康防护及相关信息,并向社会采纳合理建议。企业异味问题在国内还是一个技术难题,我局多次督促企业积极寻求国际解决方案。虽然恶臭气体没有超标,但对周边群众感官的长期影响也是个问题。虽然我局长期坚持建议企业搬迁,但由于企业债务、手续繁杂等复杂因素,一直未能如愿。我局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

2、我是昆仑镇宋家坊村的,现在已经是晚上11点了,不知道附近哪里有化工厂生产,但是我和邻居都闻到一股化工气味,大家都睡不着觉,也没办法开窗通风,外面到处都是这种气味,气味很难闻,让人头晕、恶心、想吐。

答: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异味来源,并电话联系了投诉人,投诉人为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女士,称自己没有打电话报案。我们询问了附近居民,居民反映没有闻到任何化工气味。我局将加大对各部门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我是东方滨水小区的居民,九路纸散发出的酸臭味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夏天都不敢直接开窗户。

答:经查,该公司主营产品为高强瓦楞纸,已办理环保手续。项目采暖采用高效煤粉锅炉,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脱硝后经45米排烟管排放。安装有高效布袋除尘、氧化镁脱硫、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为解决臭味问题,应区环保办要求,九路公司对污水池、水解酸化池、浮选机、除泥机、曝气池等进行集中收集;同时安装新的臭味处理系统,采用投加碱液、除臭剂喷洒、生物液喷洒等方式,并配备自动检测及加药控制系统。现场检查时,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闻到明显刺激性气味。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对该公司提出要求:1、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审批的要求组织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2、要求该公司异味治理小组与同行业先进企业保持密切沟通,随时深入异味治理。3、要求该公司进一步提高车间密封效果,减少异味源扩散,增加芳香剂喷洒频率和密度,做好对周围人群的解释工作,避免异味扰民。4、建议该公司加强宣传,在显著位置公布近年来异味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每季度公开异味气体检测、职业健康防护及相关信息,并向社会采纳合理建议。企业异味问题在国内还是一个技术难题,我局多次督促该公司积极寻求国际解决方案。虽然恶臭气体没有超标,但对周边群众感官的长期影响也是个问题。我局长期坚持建议企业搬迁,但因公司债务、各种手续等复杂因素,一直未能如愿。我局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

4、我家住在店子村,最近每天晚上10-12点左右都能闻到家里有异味,请问是怎么回事?

答:我局执法人员及开发区环保人员对投诉地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店子社区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钟楼街道办事处东南侧,东临小女河,西临赵村社区,北临黄家堡社区,南临将军路公益社区。店子社区周边有滨江社区、太阳城、阳光汇景等小区,周边没有企业,前期就接到过此类信访,我局执法人员配合开发区环保人员夜间对小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未闻到任何异味。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的督导检查力度,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如投诉人再次闻到此异味,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或与开发区环保部门()联系,我们将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5、我们经常看到洪山镇东升村净博加油站后面的大烟囱冒烟,离我们住的地方那么近,这对我们的健康有影响吗?

答:该公司位于淄博区洪山镇建北村东侧,产品为无碱玻璃球。该公司生产项目于2010年7月5日经淄博市环保局批复(淄环部[2010]10号),2011年6月10日经淄博省环保分局验收合格。经现场检查,该公司以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脱硝、脱硫、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在线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执行氮氧化物100、二氧化硫50、颗粒物10等标准。对比试验刚结束,检测报告还未出具。

6、我这里在太和,邻居养羊,夏天的时候味道有点难闻,怎么办?

答:由于具体地址和规模尚不清楚,我局将会同镇政府、畜牧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 当前空气质量如何?如何获取每日PM2.5数据?

答:1月1日至6月14日,全区空气优良天数103天,同比增加23天;综合指数5.83,同比上升13.0%,居全市第五位;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分别为21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103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181微克/立方米和1.8毫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16%、21.4%、18.3%、8.2%、4.7%和10%。可吸入颗粒物是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称为可吸入颗粒物,又称PM10。细颗粒物是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又称PM2.5。国家和省级政府在我区设立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自动监测站的设备和仪器会采集空气,测量PM10和PM2.5,每小时测量一次小时数据,取24小时平均值。

8、我想在市区开一家洗车店,需要环保审批吗?

答: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鲁环发〔2020〕24号),“18个社会事业和服务业”中,不涉及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清洗的洗车业,免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9、我想反思一下,我是昆仑镇天生社区的居民,我们家附近每天都有卡车经过,警报声很大,路上灰尘很多,我们能忍受吗?

答:机动车喇叭、机动车扬尘问题不属于我局管辖。

关于机动车鸣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城市噪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机动车禁止行驶的路段和时间,禁止使用音响装置,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

机动车扬尘问题,符合《淄博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试行)》关于防治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第三条第六款的规定,“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超载、物料洒落污染进行排查处理。”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

10、泡沫处理颗粒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或者可以办理环评手续吗?

答:(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年修订)第十八项塑料制品制造相关分类要求,使用人造革、泡沫、再生塑料等有毒物质为原料或采用电镀、涂装工艺,且年油性漆用量(含稀释剂)在10吨以上的,需填写报告书等报表;

(二)建设单位应提供项目批准文件、符合规划的文件以及土地具有合法性质的证明文件;

(三)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按照《关于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资环发[2020]65号)的规定,对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外建设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业项目,暂不予审批;

(4)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还需提供污染物总量确认书。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需提供重金属总量确认文件;

(5)建设单位可持上述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办理,也可在山东省政务网在线申报。

11、请问,我公司在办理环评手续前,排放总量已经批复,但防护距离不够,请问目前防护距离的要求是什么,有没有放宽的政策?

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同时,对排污企业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卫生部门有关要求落实卫生防护距离。

12、你好,请问个体工商户如果要办理焊接修理,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吗?

答: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鲁环发〔2020〕24号),“九类通用设备制造业”仅涉及装配、测试用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

13、镇上通知我们需要办理排水许可证,但是我公司的环保手续是允许排入市政下水道的,请问办理排水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答:根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饮食业、医疗卫生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具体流程和申请材料建议向城管(市政)部门了解。

附件: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从事工业、建筑业、饮食业、医疗业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申请领取向排水管网排放污水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关注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排水户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要求向排水管网排放污水。

第五十条 排水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向城镇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重新颁发排污许可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排水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向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排污许可证,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城镇污水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条 负责全国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专门机构具体承担排水许可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14、请问一下我亲戚的公司之前被环保部门处罚了,如何网上注销账户?

答:您查询的网上售号是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核查的,受环境行政处罚企业整改完成后,可通过“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网站登录查询,山东省环保厅网址为:“http:”。您也可以直接通过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网站登录查询,网址为:http:123.232.144.99:8088/SDXY/index。

企业可登录评价系统网站,根据页面提示登记企业信息,需要填写的注册信息包括:用户名、密码、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行政区域、联系方式等,并需一并上传营业执照照片。

企业申请注册信息后,经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企业账号登录评估系统。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用”可查看企业全部违法信息及评分。每条信息都有“异议申请”和“整改申请”两个选项。点击“整改申请”,根据网页提示填写“企业整改清单”。同时需向作出评分的环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下载“整改清单”,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提交整改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环保部门应自收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核查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需要监测或识别的,所需时间不计入核查期限)。核查后,企业整改信息将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对一次性评分低于11分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分数取消;对环境违法行为及一次性记分满12分的违法行为,将保留并取消其下年度的记分。

15、小微企业办理环评需要做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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