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进口商品报关进境政策及相关规定解析

2024-10-01 07:01:50发布    浏览143次    信息编号:9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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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进口商品报关进境政策及相关规定解析

※现行政策下个人进口物品报关有两种类型:

1. 作为个人物品征税

若以邮寄方式进境,则附海关总署2018年140号文件注明的税率,注明进口税(俗称个人邮递税)。但应纳进口税额在50元(含)以下的,海关免予征税。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进口税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即对进境的个人物品仅征收一项进口税。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境外购买物品总价值在5000元(含5000元)以内的,予以免税放行。免税物品总金额加上购物金额不超过8000元的,仍可免税。携带进境物品超过规定免税限额,或者属于烟、酒等20种列名应税商品的,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

2.视同进口货物的征税

根据财税[2016]18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需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货物征税。

个人单次购买不超过2000件且年度累计购买不超过2万件的,免征关税,并征收70%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超过限额的,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这里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按照现行相关政策执行,与上述第一种情况的税率不同。一般来说,这种贸易税是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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