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高仿的网站 教育部发布防高考作弊警示
2026-02-21 15:07:07发布 浏览5次 信息编号:12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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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高仿的网站 教育部发布防高考作弊警示
2021 年高考即将来临,众多考生都已然进入到了紧张的冲刺状况之中,然而有一些不法分子也打起了“怪异念头”,借着高考来散布些虚假消息,以此误导考生跟公众,甚至还实施诈骗行为。针对这种情形,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诈骗案例以及虚假信息进行了梳理汇总,以此来提醒广大考生以及家长,要明辨网络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一、警惕网络诈骗,莫购“高考答案”
学子们所面临的一次大考是高考,家长们全都期望孩子能够考上理想的学校。临近高考的时候,网上就会出现一些被称作“高考答案”的东西,有人会以“出售高考试卷答案”当作名头,去骗取考生以及家长的钱财。
2021年5月,安徽警方接到群众报警,有人在网上以“出售高考试卷答案”为名,骗取家长及考生钱财!警方经分析研判,迅速锁定江西籍嫌疑人黄某。今年3月,黄某通过QQ进入多个聊天群,谎称自己有渠道能买到高考答案,以每科1.5万元价格,将所谓“高考试卷答案”出售给家长及考生,诈骗安徽、山东、湖南等五省10余人,骗取钱财10余万元。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有着这样的一种提醒,那就是每年都存在不法分子,他们会在网络平台之上售卖那些被称作“高考真题”“绝密答案”之类的东西,以此来骗取考生家长的钱财。高考试题归类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在保管以及运送方面都有着分外严格的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清晰明确地规定,在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当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这属于违法行为。考生以及家长千万不要心怀侥幸去购买所谓的“高考绝密答案”。
二、考前编发“占坑贴”,考后宣传“押中题”
考试之前,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常常借助网站论坛、QQ空间或者自媒体去构建标题栏,发布那种空白内容的“占坑帖”然后进行隐藏;考试完 ,再把从网上获取到的试题内容等重新编辑到“占坑帖”里头,并且予以公布。凭借这样的方式来制造在考试之前就获取到试题或者“押中真题”的虚假表象,还当作噱头去做培训辅导方面的宣传,以此来博得网民的关注,进而混淆社会的视听。
【提醒】近些年来,这类“占坑帖”经常出现,他们凭借掌控管理员的权限,营造出考前可获取试题或者“押中真题”的虚假场面,借此欺骗考生,其背后意图便是施行诈骗,谋求利益,高考试题试卷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提醒广发考生,千万不要轻信这类虚假宣扬,以防受骗上当。
三、考试作弊断前程,侥幸心理不可有
近几年来,作弊的器材各种各样,有仿形橡皮、直尺这类作弊器物,还有低频隐形耳机,另外还有调频手表,它与替考者相互配合……随着6月高考这个时期的到来,一些违法的人在网络上售卖作弊器材,声称只需要花一千元就能够很容易地通过考试,从而引诱考生进行作弊行为。
【案例】2020年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连续侦破好多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涉案犯罪团伙,通过互联网招揽作弊考生,收取高额费用,为考生非法给出考试作弊服务,企图牟取高额经济利益。辽宁公安机关侦破一起涉高考组织作弊案,依法抓获并且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余名,扣缴了一批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天津、江苏、广东等地公安机关,持续针对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生产厂商开展侦查打击,摧毁多个器材生产窝点,扣缴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千余套。
一则提醒,在高考这个考试当中,非法去制造、售卖以及使用那种无线考试作弊的器材,这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会严重危害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还会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安机关将会依照法律予以严厉打击。另外,有关部门向考生做出提醒,高考作弊的话,情节轻的时候仅仅是取消成绩,情节严重的话那就会涉及违法犯罪,考生千万不要以身去尝试法律,去贩卖、去购买考试作弊器材,要不然就会让自己毁掉前程,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四、替考代考入刑定罪,恪守诚信警钟长鸣
当高考快要到来之际,网络上面开始涌现出那些号称“替考”“枪手”之类的广告信息。这些信息叫嚷着“有门道”,能够寻觅到大学生或者往届生前来参加替考,要求预先给付“保证金”,在成绩公布出来以后再依据“协议”给付钱款等等。
在2019年12月的时候,于某国家教育考试当中,两名属于助考团伙的人员,找了个大学生,给一名考生去进行替考,替考被发现之后,这两名助考团伙人员,竟然向监考老师行贿得以对警方隐瞒实际情况。近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判决结果,两名组织考试作弊者,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还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其中一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8个月,另一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2个月;两名监考老师,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人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另一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替考大学生,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
注意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清楚表明,于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里,“组织作弊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这些情形均属于违法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晰指出,对于在高考、研考之类的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毫不含糊地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以罚金。特此提醒广大考生,务必要知晓法律并遵守法律,切不可一时头脑发昏,致使自己抱憾终身。
五、高考招生有章法,“渠道”上学不可能
在高考成绩公布前这个时间段,一些不法分子常常会利用家长盼着儿子能成为有成就的人、盼着女儿能成为出色的人的这种心态,采用伪造文件、私自刻制印章、设立报名处以及咨询电话等这样的办法,去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校领导亲戚之类的身份,谎称自己手中掌控着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低分高录”“补录”等情况来实施诈骗行为。
2020年5月30日,有一名叫陈某某的受害人,在某网站之上结识到一名唤作陆某超的男子,此男子声称具备助力受害人孩子进入更好学校接受录取的能力,经过在网上的多次联络,陈某某轻信了陆某超所编造的谎言,而后,陈某某接连不断地向陆某超支付了7.8万元,然而结果却是,不但孩子未被录取,自己还落得个人财两空的境地,10月8日,民警将嫌疑人陆某超捕获。
高校招生录取有着严格的工作流程,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会统一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未经有关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被安排招生,高校在招生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必须经由公开征集志愿录取,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此类“花钱能买大学名额”的诈骗信息,应当从正规渠道去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切莫轻信蛊惑以至于上当受骗。
六、招生部门网站和公众号遭抢注 “山寨版”以假乱真
近年来,个别地区出现招生相关情况,个别学校的招生部门网站被一些个人和机构提前抢注,微信公众号也被一些个人和机构提前抢注,存在假冒、仿冒高校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情况,存在仿冒官方招生机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情况,存在仿冒学校网站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情况,存在仿冒公众账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情况,这些行为迷惑考生和家长,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2020年高考结束后,央视财经频道进行了报道。那时候,广西家长表示,本来打算在微信里搜索广西招生考试院的公众号,然而输入关键字后,搜到的却是个由个人注册的“山寨号”。记者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核实后知道了,名为“广西招生考试网”的微信公众号并不是教育主管部门官方开设出来的情况,是被个人抢注了名称所得。就在河南、山东等地,也呈现出大量山寨公众号。像“河南招生考试”“山东招考官网”“山东招考办公室”等这些,均是个人或者辅导机构注册的结果。经调查发现,那些山寨、高仿的微信公众号背后,已然形成了一套产业链,它们借助发布虚假的招生政策之类的内容来博取关注,而后通过售卖虚假答案以及高额培训课程等手段去牟取暴利。
请注意,每一年,能够拥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国高等学校的名单,都会于教育部的官方网站之上予以发布。考生以及家长,可以借助登录教育部官方网站“文献”栏目当中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来进行查询核实。在2021年的时候,教育部门还会专门去开展“高考护航行动”,并且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施行“清理互联网涉考违规违法公众账号”“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专项行动,以此对考生进行帮助,让其能够全面且准确地了解招生政策,进而避免出现上当受骗的情况。告诫众多考生,于网络上查找高校招生资讯之际,务必要认准“官网”标识,小心谨慎,防止遭遇山寨账号或者网站所设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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